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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能源利益集团博弈与中俄天然气关系演变

发布时间:2017-12-05

对于探讨影响中俄天然气合作发展的深层原因而言,我们有必要关注全球天然气市场层面和地缘政治格局演变下俄罗斯天然气部门内部的利益集团博弈,特别是这些能源利益集团与克里姆林宫之间的错综复杂的关系对俄罗斯国内天然气部门管制和出口政策的直接影响。从利益集团博弈视角切入对中俄天然气关系演变的分析,亦将有助于判断和预测俄罗斯天然气市场自由化趋势及中俄天然气合作的发展前景,这对于推进目前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欧亚经济联盟的战略对接,尤其是深化中俄油气领域的产能合作具有深远意义。

一、问题的提出

与发展迅速的中俄石油贸易不同,中俄天然气合作经历了长期停滞,未能达到两国地理接近和能源互补所需要的合作水平。2014年,历时20年的中俄天然气谈判最终达成《中俄东线供气购销合同》。中俄天然气谈判取得实质性突破无疑将对未来亚洲乃至整个欧亚地区的能源格局产生重要影响。对于促使中俄天然气合作走出停滞、取得突破的原因,学界目前主要从以下三个视角展开分析:一是从市场层面强调全球天然气供求关系变化的影响。页岩气革命后美国在全球天然气市场上的角色发生转变,世界液化天然气供给国数量增多,但同时欧洲天然气需求却不断萎缩。因此,俄罗斯被迫重新审视一直以欧洲市场为主导的天然气出口战略。二是从地缘政治视角分析,认为乌克兰危机后西方经济制裁对俄罗斯能源产业的融资和技术限制加速了其能源东向战略的实施、特别是增强了其对中国天然气合作的内在需求。三是从中俄天然气合作博弈视角出发,探讨二者在全球天然气市场和地缘政治格局演变下的谈判力量对比、利益分歧与合作意愿如何影响到两国天然气谈判进程。

实际上,俄罗斯油气出口战略的具体实施与该国油气部门工业结构的演变路径密不可分。苏联解体后,俄罗斯天然气部门与该国石油部门沿循了相反的发展路径。相对于较早完成私有化进程的石油部门而言,俄罗斯天然气部门在苏联解体后的私有化进程中受到的冲击较小,尤其是国家天然气管网的完整性未被削弱。同时,由于天然气对国内经济的重要补贴作用,天然气部门因其战略意义成为俄罗斯经济中最受保护的产业。20世纪90年代天然气部门的结构性改革,使得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俄气”)在运输和出口领域乃至生产领域占据准垄断地位。随着21世纪伊始俄罗斯从“自由式”市场制度转向资源民族主义,俄气对东西伯利亚和远东气田进行了大规模收购并从法律上确定了对管网运输和出口的垄断权。其结果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与俄罗斯私有天然气企业和外国油气企业之间的合作协议不再有效。而俄气与中石油的天然气谈判则因天然气报价、管线走向和合作方式等分歧一度陷入僵局。近年来独立天然气企业和俄罗斯石油公司的迅速崛起对俄气在天然气生产和出口方面的传统垄断地位构成直接挑战。它们对天然气出口权的积极游说,客观上促使僵持已久的中俄天然气谈判进程和合作方式出现了新契机。

由此可见,对于探讨影响中俄天然气合作发展的深层原因而言,我们有必要关注全球天然气市场层面和地缘政治格局演变下俄罗斯天然气部门内部的利益集团博弈,特别是这些能源利益集团与克里姆林宫之间错综复杂关系对俄罗斯国内天然气部门管制和出口政策的直接影响。从利益集团博弈视角切入对中俄天然气关系演变的分析,亦将有助于判断和预测俄罗斯天然气市场自由化趋势及中俄天然气合作的发展前景,这对于推进目前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欧亚经济联盟的战略对接,尤其是深化中俄油气领域的产能合作具有深远意义。

二、俄气垄断模式与俄罗斯对华天然气合作的重新洗牌

俄罗斯天然气行业沿袭苏联时代受政府管辖的传统。俄气至今仍保持垂直一体化的高度集中模式。20世纪90年代,尽管俄气名义上仍归国家所有,但其实际控制权已落到前总理切尔诺梅尔金的门生列姆·维亚希列夫及其亲戚手中。2000年普京上任后,俄罗斯政府通过改变能源产业的规制方向不断加强对战略性资源的产权控制。1993年至2000年间,俄气股份中的国有份额从38%增至50%以上,国家从“支配股东”变为“多数股东”。克里姆林宫逮捕传媒巨头弗拉基米尔·古辛斯基后,维亚希列夫联合其他17位商界领袖写了抗议信,由此宣告其职业前途的结束。随着2001年强力集团成员阿列克谢·米勒替代叶利钦时代寡头集团成员维亚希列夫成为俄气董事会主席,新的政治权力完全控制了俄气。

与国有石油公司不同,俄气是真正意义上的上下游一体化企业。作为国家垄断的天然气工业巨头,俄气占据天然气生产领域的准垄断地位并掌控国内全部的天然气管道以及整个天然气出口产业的输气权。俄气垄断模式的形成导致俄罗斯对华天然气合作的重新洗牌。从20世纪90年代末至21世纪初的10年时间里,由于俄气并未控制通向中国天然气供给链的主要资产,中石油的谈判对象主要是当时在东西伯利亚进行天然气开采的俄罗斯私有油气企业和外国油气企业。就科维克金凝析气田的开采和管道运输而言,中石油早在1994年便与俄罗斯西丹科石油公司联合进行可行性研究。至1996年该研究完成时,此气田开采权被转至

俄罗斯露西亚石油公司手中。1999年,中石油与俄罗斯露西亚石油公司签署《关于共同起草向中国供应科维克金天然气的技术经济论证的协议》。由于韩国天然气公司加入,2000年,中石油、俄罗斯露西亚石油公司和韩国天然气公司三方签署科维克金气田的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供气协议。与此同时,2002年,中石油同萨哈石油天然气公司签署开发恰扬达气田并铺设对华管道的可行性研究报告。2004年,中石油同埃克森美孚公司签署协议,计划对华供应萨哈林1号项目天然气并进行价格谈判。

在中石油与俄罗斯私有油气企业和外国油气企业展开天然气合作的同时,俄气一直在游说俄罗斯政府授权自己在东西伯利亚和远东地区建立天然气生产、运输和配送的联合系统,其目的是通过成立单一的统一亚洲市场天然气销售商获取天然气出口中国的独家谈判权。随着《俄罗斯联邦天然气出口法》的颁布以及随后俄气对东西伯利亚和远东气田的大规模收购,俄气成为实施俄罗斯国家东部天然气政策的协调者,并在对华天然气销售谈判中扮演主导角色。

在天然气开采方面,2006年,通过收购萨哈林2号参与公司所持股份,俄气成为该项目最大股东并控制了该项目石油和液化气的生产和出口。俄气收购了萨哈林1号天然气,以补充萨哈林-哈巴罗夫斯克-符拉迪沃斯托克(SKV)管道。2007年《东部天然气规划》最终获批,意味着俄气在俄罗斯亚洲部分的天然气供应中正式享有优先权。2008年和2011年,俄气分别获得恰扬达气田和科维克金气田及其开发许可。由此,俄气成为东西伯利亚天然气资产的主要开发者和科维克金凝析气田的新持有者,而科维克金凝析气田则是俄罗斯对中国乃至东北亚国家天然气合作的关键。这不仅为俄气对华东线供气落实气源,而且强化了其作为东西伯利亚和远东地区天然气出口商的垄断地位。

在管道运输和天然气出口方面,俄罗斯政府通过法律和政府命令加强俄气作为国有天然气公司和管道运营商的垄断地位,特别是授予该公司天然气出口垄断权。根据2006年7月通过的《俄罗斯联邦天然气出口法》,俄气是俄罗斯唯一授权的天然气运输和销售企业。俄罗斯生产的所有天然气都必须通过俄气的联合供气系统(UGSS)输送并销售,而其他企业在支付佣金的基础上通过俄气出口天然气(包括气态和液态天然气)。这意味着俄气获得将东西伯利亚天然气输送到亚洲市场的垄断权。

由此,中石油被迫终止此前同非俄气企业签署的天然气供销协议,转向与俄气进行天然气谈判。中石油与俄气的天然气谈判主要涉及四大内容:一是俄罗斯上游的油气田产权和中国计划开采这些资源的技术,二是连接俄罗斯油气田至中国管道的产权与融资,三是天然气管道走向选择,四是天然气价格决定问题。导致二者天然气谈判出现长期停滞的主要原因是天然气价格和管线走向分歧,及俄气拒绝中方对其天然气上游开采和运输进行投资。

具体来看,天然气价格分歧主要表现在中俄天然气报价悬殊和天然气定价公式构成的方面。俄罗斯一直希望在对华天然气销售上获得等同于、甚至高于欧洲市场的天然气出口价格。2000年代初,中国对俄罗斯的天然气进口报价是每千立方米100美元,而俄罗斯对欧洲的天然气出口价格则达到每千立方米120美元。2007年,中石油对俄气的报价升至每千立方米195美元。在2008年国际油价高达每桶140美元的情况下,俄罗斯对欧洲的天然气出口价格已攀升至每千立方米近500美元。中俄双方天然气预期价差达到历史峰值。2010年,俄气提出每千立方米300美元的价格,中石油则根据同期从中亚进口天然气的价格出价每千立方米200~210美元。2011年,俄气将报价提升至每千立方米350美元,中俄天然气报价差距保持在每千立方米65~100美元之间。在天然气定价方式方面,由于煤炭在国内能源市场上占据主要贡献者地位,中国最初坚持以煤炭价格为基准进行天然气价格谈判。此后,中国完全放弃了同煤炭挂钩的天然气价格计算方法,改为以液化气价格为基准的定价方式。俄罗斯则一直主张参照其对欧洲出口、与国际油价挂钩的天然气定价方式。

就管线走向而言,根据俄气2007年的《东部天然气规划》,俄罗斯对中国的管道天然气出口将主要依靠萨哈(雅库特)恰扬金斯基-哈巴罗夫斯克的东西管道和将西西伯利亚天然气经阿尔泰输入中国的西线管道。中俄在应给予哪条管道优先地位上持不同意见。俄罗斯力推阿尔泰管道的主要原因是,该管道不仅距离短、基础设施完备成熟,而且可以通过在欧洲和亚洲两大市场之间进行套利实现西西伯利亚资源销售的最优化。

对中国而言,西气东输管线和中亚管道天然气进口使得西线天然气供给变得不再紧迫,而且中亚的权益气在未来西气东输的建设中将被优先考虑,作为供给来源。因此,中国更倾向于率先启动东线天然气管道建设,它有助于解决中国东北老工业区的天然气短缺和企业需求问题。就合作方式而言,中国对外天然气合作的目标是通过增加气田和管道项目权益形成完整的产业价值链。尽管中俄石油合作2009年起通过250亿美元的贷款换石油协议取得突破性进展,俄气一直凭借其垄断地位拒绝中国提出的“贷款换天然气”、参与中上游开发与运输等提议。俄气模式完全排除了中石油拥有并使用权益天然气的可能性,这意味着在整个产业价值链体系上中国没有任何控制权,而中俄双方也无法通过天然气产业链合作实现共同利益。

总体来看,从20世纪90年代至21世纪初约20年中,中俄天然气合作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俄气垄断模式的形成导致中石油与俄罗斯私有天然气企业和外国油气企业之间的合作协议不再有效,这迫使中石油完全转向与俄气进行天然气谈判。而这一谈判则因天然气价格、管线走向和合作方式等分歧一直处于停滞状态。与此同时,中国通过对中亚国家上游油气资产收购和相应管道建设融资拥有了权益天然气。尽管中国未能成功将对中亚天然气合作的模式复制到对俄气的天然气谈判中,但是“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的投入运营客观上打破了俄气对华管道天然气出口的垄断,来自中亚的天然气供给竞争无疑提升了中国在未来对俄天然气谈判中的讨价还价能力。

三、俄气-非俄气企业利益博弈与中俄天然气合作新进展

俄罗斯天然气部门目前正处于温和去集中化的转型时期。天然气企业之间、特别是国有油气企业之间竞争加剧是俄罗斯天然气部门制度化改革的特殊特征。随着俄气与非俄气天然气企业之间的利益博弈以及俄罗斯石油公司对天然气部门的积极介入,俄罗斯天然气部门的权力平衡正从单一的俄气垄断格局转变成四大角色的共生结构,即仍占据主导地位的俄气、私有天然气企业诺瓦泰克公司、国有石油企业俄罗斯石油公司和其他油气企业。

近年来,两类非俄气企业在俄罗斯天然气部门中的地位越发凸显。一类是独立天然气企业,即在1992年俄罗斯天然气部门改革中获得开采和生产许可证的私有企业。艾特拉天然气公司、北气和诺瓦泰克公司属于这类企业,其中,诺瓦泰克公司目前是俄罗斯第三大天然气生产商和最主要的独立天然气企业。诺瓦泰克公司实力的快速增长与格纳蒂·季姆申科进入该公司董事会密切相关。季姆申科与克里姆林宫政界具有特殊关系。在由乌克兰危机引发的西方经济制裁后,诺瓦泰克公司仍成功为其亚马尔液化气项目获得政府主权财富基金1500亿卢布的融资。

另一类是具有生产伴生气油田或者直接持有天然气开采许可证的国有石油企业。禁止开采石油时燃烧天然气,使得伴生气进入天然气市场。此类石油企业包括俄罗斯石油公司、苏尔古特油气公司、秋明英国石油公司和卢克石油公司。2005年,通过收购尤科斯石油公司主要资产及整合尤甘斯克石油天然气公司,俄罗斯石油公司一跃成为俄罗斯第二大石油公司,同时也成为俄罗斯在东西伯利亚和远东地区最重要的国有石油企业。继2012年收购俄罗斯当时第三大天然气公司艾特拉天然气公司后,俄罗斯石油公司又于2013年购买秋明英国石油公司50%股份。后者拥有大量天然气资源,且已与地区电力公司达成一系列天然气供给协议。由此,俄罗斯石油公司不仅控制俄罗斯40%的石油产出,而且将其天然气产量提升至与诺瓦泰克公司相等的规模。普京个人助理伊格尔·谢钦成为油气领域的关键圈内人是促使俄罗斯石油公司迅速崛起的关键因素。作为普京政府负责能源事务的副总理,2012年,谢钦出任俄罗斯石油公司总裁,同时兼任俄罗斯能源决策实体--俄罗斯总统能源燃料战略发展和生态安全委员会执行秘书。

就天然气产业内竞争而言,俄气首先面临非俄气企业在液化气勘探开发领域的激烈竞争。俄罗斯目前旨在出口亚洲的液化气项目主要有6个。它们是俄罗斯石油公司与埃克森美孚公司共同开发的萨哈林1号液化气项目,诺瓦泰克公司、中石油和道达尔公司分别控股的亚马尔液化气项目,俄罗斯石油公司的伯朝拉液化气项目以及俄气的符拉迪沃斯托克液化气项目、施托克曼气田项目和萨哈林3号项目。亚马尔液化气项目和萨哈林1号液化气项目将在2018年前向亚太市场供给天然气,这迫使俄气搁置符拉迪沃斯托克液化气项目并重新聚焦向中国供给管道气。

由于天然气开采量降低和来自非俄气天然气企业的竞争加剧,俄气在天然气生产领域中的传统垄断地位不断下降。2011年至2016年间,俄气天然气产量从5131.7亿立方米降至4201亿立方米,同期,诺瓦泰克公司天然气产量从535.4亿立方米增至661亿立方米,俄罗斯石油公司天然气产量从128亿立方米增至671亿立方米。2011年至2016年间,俄气在俄罗斯天然气生产中的份额从76.5%降至66%,而诺瓦泰克公司的份额从8%增至10.4%,俄罗斯石油公司的份额则从1.9%增至10.5%,迅速与诺瓦泰克公司份额持平(见表1)。

表1俄罗斯天然气生产结构

资料来源:根据俄气、诺瓦泰克公司和俄罗斯石油公司年度报告整理而成。

由于与俄气之间存在竞争性商业利益,俄罗斯石油公司和诺瓦泰克公司加强了其对俄罗斯天然气政策形成的政治影响。随着非俄气企业寻求天然气资源的货币化,俄气和非俄气企业之间的国内竞争被延伸至出口市场准入方面。俄罗斯石油公司和诺瓦泰克公司一直为争取平等的天然气出口机会积极游说。它们力求打破俄气出口垄断,实现俄罗斯天然气出口的去俄气化。非俄气企业利益集团的施压促使俄罗斯能源决策者着手改革天然气出口政策。2013年12月,普京总统签

署《液化气出口许可自由化法案》,自2014年1月起,允许俄气以外其他企业生产的天然气以液化气形式出口。该法案对进入液化气出口市场的准入限制,使得目前只有拥有亚马尔液化气项目的诺瓦泰克公司和具有萨哈林1号项目的俄罗斯石油公司可以从中获益。允许非俄气生产商出口液化气,被视为俄罗斯天然气出口去垄断化的重要征兆。

随着液化气出口实现部分自由化,打破俄气对管道气出口垄断的压力正在增长。

2014年,俄罗斯石油公司向俄政府提出创建政府管制下的天然气独立系统运营商,从而使所有市场参与者平等进入天然气管网。2015年,俄罗斯石油公司总裁伊格尔·谢钦提出俄罗斯管道天然气出口的去垄断化,即允许非俄气企业通过管道出口天然气。由于俄气拒绝俄罗斯石油公司对连接其计划的液化气设施的管线网络准入,俄罗斯石油公司向俄罗斯联邦反垄断局提出投诉,谴责俄气在管线能力分配中对独立生产企业的歧视行为。诺瓦泰克公司尽管积极支持俄罗斯石油公司在液化气出口自由化方面的游说活动,但对于管线出口自由化的态度则比较模糊。从相当意义上讲,俄罗斯实现天然气管线出口自由化的可能性将取决于俄罗斯石油公司撬动天然气出口政策变革的政治杠杆与俄气捍卫管道出口垄断权的政治影响力之间的力量对比。

长期以来,俄罗斯政府力求将管道气和液化气区别对待,进而避免二者在国外市场彼此竞争。但随着非俄气液化气出口项目与俄气对华管道气出口之间的竞争加剧,俄气与非俄气企业之间的海外出口利益越来越出现偏离甚至冲突。俄罗斯天然气企业对中国市场的相互竞争促使长期停滞的中俄天然气谈判进程和合作方式出现新转机,即破解天然气谈判的价格僵局与解决中国对俄上游气田的产权投资需求之间具有了“催化联系”。2012年,中国提出由俄方参股中国天然气管道建设、中方参与俄方上游天然气开发的“上下游一体化”的全新合作模式。俄罗斯提出以资产对等置换为前提,即用中国或中国在其他国家拥有的天然气资产进行置换。2013年,中石油收购诺瓦泰克公司亚马尔液化气工厂的20%股份。2014年,中石油获得俄罗斯石油公司万科尔油田的10%股份,由此正式进入俄罗斯油气产业的上游领域。显然,非俄气企业加强对华天然气出口战略使得中国获得从俄气最强国内竞争对手进口天然气的机会。非俄气企业的液化气出口导致俄气在俄罗斯对华天然气出口方面出现去垄断化趋势。

在页岩气革命和乌克兰危机两大市场和地缘政治冲击下,面对非俄气企业对华液化气出口的激烈竞争,俄气被迫加速对华管道气谈判进程。2014年,俄气与中石油相继签署《中俄东线供气购销合同》和《关于沿西线管道从俄罗斯向中国供应天然气框架协议》。由于2014年下半年国际油价大幅下跌,俄气与中石油尚未签署西线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供气合同。俄气随后进一步提出从萨哈林向中国供应管道天然气的第三条路线,并于2015年9月与中石油就从俄远东地区经管道对华输气项目签署谅解备忘录。考虑到页岩气革命对传统天然气供给国俄

罗斯的巨大挑战以及亚马尔液化气项目对俄气管道气的强烈冲击,中俄西线管道项目和萨哈林管道项目的合作前景不容乐观。

四、结语

俄罗斯政府正在通过重组俄气与非俄气企业之间的竞争关系启动天然气市场自由化进程。但目前旨在实现天然气市场自由化和改善独立天然气企业状况的政府举措并非释放出真正的市场竞争信号,而是显示出克里姆林宫将不会阻止俄罗斯天然气部门形成寡头垄断行业格局。实际上,俄罗斯政府鼓励天然气部门出现一定程度竞争的主要目的是,通过竞争者的存在降低国家在对俄气关系上的信息不对称,进而避免企业寻求商业利益最大化行为导致国家在天然气生产和出口决策上出现战略误判。

目前,东北方向的中俄油气管道、西北方向的中哈油气管道和中亚天然气管道、西南方向的中缅油气管道以及海上液化天然气管道共同构成中国能源进口格局。随着全球天然气市场正在从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中国越来越成为俄罗斯和中亚管道气以及美国、俄罗斯、澳大利亚和加拿大液化气的重要出口竞争市场。特别是美国从液化气进口国向出口国的角色转变,将可能使其成为亚洲液化气定价和合约的规则改变者。与非常规天然气发展相伴的液化气贸易增长使得缺乏流动性的地区性天然气市场变得更加灵活,同时,北美和亚洲天然气的大幅价差意味着美国向亚洲出口天然气的潜力巨大。在2017年5月公布的中美经济合

作百日计划中,中美双方原则上已就允许美国天然气出口商更容易进入中国市场达成协议。

廉价液化气竞争无疑将构成俄罗斯在中国实施雄心勃勃天然气出口计划的严峻挑战。鉴于目前俄罗斯扩大对华能源合作的需求远远大于中国对俄罗斯能源的进口依赖,中俄天然气关系的发展前景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未来俄罗斯天然气出口价格的竞争力和俄罗斯天然气企业能否提供商业上更具吸引力的合约。而如何利用俄罗斯管道气出口和全球液化气市场供给过剩的时机,获取天然气交易定价权、进而解决长期以来的天然气“亚洲溢价”,则是中国目前对外天然气合作面临的重要现实问题。

广东国际战略研究院(GIIS)成立于2009年11月,广东省政府设立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的高校特色新型智库,专注于国际战略研究;是外交部政策研究重点合作单位、“一带一路”智库联盟理事单位、中国-东盟思想库网络广东基地,广东省软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以广东国际战略研究院为主平台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协同创新中心列入广东省高水平重点学科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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