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外债:国际油价大跌背景下的隐患
哈萨克斯坦是典型的“资源依赖”型国家,国际油价的变化直接影响哈萨克斯坦的外汇收入,在享受国际油价大幅度增长的“高油价福利”带来大规模外汇收入的同时,也遭受着国际油价大跌的“低油价损失”带来外汇收入骤减的危害。面对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外债风险隐患,哈萨克斯坦政府如何采取切实可行的反危机措施,不仅关系到中国作为哈萨克斯坦第三大债权国的债权安全,而且关系到“一带一路(1686.19,-10.100,-0.60%)”战略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所在。
哈萨克斯坦外债中存在的问题
独立初期的哈萨克斯坦面临着生产下降,国内供给严重不足,恶性通货膨胀等问题,为了尽快摆脱经济危机,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会见了美国驻哈萨克斯坦大使并得到了美国提供的20亿美元援助款,从而形成了哈萨克斯坦独立以来的第一笔外债,自此,哈萨克斯坦外债呈现持续大规模的增长态势,2015年末外债余额为1535亿美元,是1992年第一笔外债20亿美元的近77倍。高速增长的外债规模在解决哈萨克斯坦经济发展中国内资金短缺问题,大力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也存在着外债负担过重及结构脆弱的问题。
外债负担过重
哈萨克斯坦自1992年举借第一笔20亿美元外债到2015年的24年间,其外债规模不断扩大,1996年突破50亿美元,1999年突破100亿美元,2006年突破500亿美元,2008年突破1000亿美元,2014年突破1500亿美元(详情见图1)。不断扩大的外债规模给哈萨克斯坦带来了沉重的外债负担,反映该国偿还外债能力的三项指标偿债率、负债率和债务率均超过国际警戒线,外债偿付危机隐患显现。
偿债率是反映一个国家当年偿还外债本息规模与当年外汇收入规模之间关系,用于衡量一国偿还外债能力大小的最重要的指标。从哈萨克斯坦1998年至2015年每年的偿债率指标来看,其偿债率均超过了20%的国际警戒线,且1999年至2015年的偿债率全都超过了25%,特别是2009年的偿债率创哈萨克斯坦独立以来的历史最高记录112.78%,超过国际警戒线的5倍之多。虽然2010年至2014年,哈萨克斯坦的偿债率较2009年有了大幅度的下降,但是2015年的偿债率又突然升高至72%,仅次于2009年(详情见图2)。按照国际惯例,当偿债率超过25%以上时,意味着该国当年的外汇收入不能满足当年偿还外债本息的需要,外债负担太重,发生债务危机的可能性很高。而高出国际警戒线近四倍的偿债率标志着哈萨克斯坦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外债偿还风险。
负债率是衡量一个国家国内生产对外债承受能力的指标。从哈萨克斯坦1998年至2015年每年的负债率来看,除了1998年的负债率在国际警戒线20%以内,其余各年都超过了20%的国际警戒线,其负债率:1999年至2006年在23%~80%之间,是国际警戒线20%的1~4倍;2007年至2010年在81%~104%之间,是国际警戒线的4~5倍;2011年至2014年在64%~69%之间,是国际警戒线的3倍;2015年的负债率再次突破83%,是国际警戒线的4倍之多(详情见图2)。如此之高的负债率不仅表明哈萨克斯坦经济发展中对外债的过度依赖,而且隐含着其遭受外部冲击并发生偿债危机较大可能性的风险在增强。
债务率是衡量一个国家资源转换能力对外债承受能力的指标。从哈萨克斯坦1998年至2015年每年的债务率来看,其每年的债务率都超过了100%的国际警戒线。2009年的债务率高达259%,2014年的债务率高达215.15%,2015年的债务率更是创哈萨克斯坦独立以来的历史最高纪录291%(详情见图2),分别是国际警戒线的2到3倍,这一结果表明,哈萨克斯坦举借外债的规模远远高于其外汇收入的增长规模,其每年的外债余额均超过当年的外汇收入,其外汇收入的规模远远赶不上对外还本付息的规模,外汇收入难以满足对外还本付息的需要,偿还外债本息的风险很大。
外债结构脆弱
独立以来,哈萨克斯坦政府严格控制其短期外债的规模,短期外债占其外债总额的比重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占比最高的年份是2005年达到了18.77%,占比最低的年份是2014年达到了6.4%。虽然,哈萨克斯坦短期外债占外债总额的比重均被控制在25%的国际警戒线以内,避免了由外债危机引发的短期内爆发金融危机的可能性,但在其外债的举债主体结构和外债投向结构中却显示出了相当程度的脆弱性。
长期以来,哈萨克斯坦政府奉行“政府不举债”政策,政府及政府担保形成的外债占外债总额的比重被严格控制在7%以内,而商业银行和企业则成为哈萨克斯坦对外举债的主体,特别是哈萨克斯坦商业银行盲目扩张,从国际金融市场大举借债,2004年至2006年,哈萨克斯坦商业银行的外债规模以年均111%的速度增长,2007年哈商业银行外债规模高达460亿美元,占哈萨克斯坦外债规模的48%,占当年哈萨克斯坦GDP的50%。哈萨克斯坦政府主体举债占比仅有7%,非政府主体(银行或企业)举债占比高达93%的外债主体结构显示出相当程度的脆弱性。与政府举借期限长、利息低、费用少并具有一定优惠条件的国际借款相比,银行或企业的非政府主体所筹借的期限短、利息高、费用多且少有或没有优惠条件的国际借款使得哈萨克斯坦在外债偿还过程中无法规避因快速、集中、刚性还款所带来的还本付息的压力。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前,哈萨克斯坦的外债主要投向金融业(占外债投向比重的39%),房地产业(占外债投向比重的29%)和能源领域(占外债投向比重的15%)。2009年以后,哈萨克斯坦的企业和行业对外举债的速度迅速增加,其中,30%的外债是以外国油气公司对哈国子公司的贷款形成的,且主要投资于资金投入大,利润收益回收期长的石油勘探及开采等能源项目的开发上。这种外债投向结构显示出哈萨克斯坦外债利用效率的不合理性,在短时期内无法形成一定的外汇收入,影响了哈萨克斯坦按期归还外债本息的外汇供给。
以上分析表明,虽然哈萨克斯坦2015年举借外债的规模较2014年减少35.62亿美元,出现了自独立以来举借外债规模的负增长,但是2015年的偿债率、负债率和债务率却都高于自2010年以来各年的水平,外债规模的减少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善其偿债率、负债率和债务率,外债结构的脆弱性越发突出。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样一种局面呢?
哈萨克斯坦债务隐患解析
依赖外资发展战略。独立后的哈萨克斯坦实行了经济体制改革,在实现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面临着国内储蓄严重不足、政府预算赤字巨大、严重通货膨胀及投资乏力等问题,特别是哈萨克斯坦国民经济中的储蓄率很低,居民储蓄占银行负债的比重仅有14%,且以美元和欧元等外汇现金方式持有,这种现象持续存在(2015年2月末,外币储蓄存款占哈萨克斯坦储蓄总量的55%),实体经济领域的投资储蓄转化能力十分有限,有效投资不足。为了促进经济转轨,提高经济增长,哈萨克斯坦政府积极利用外资,大量举借外债,从而形成了哈萨克斯坦经济发展中过度依赖外资的现状,外债对其GDP的贡献率远远高于20%的国际警戒线,特别是2008年和2009年,其负债率突破100%,分别高达101%和104%,虽然自2010年起,特别是近四年来哈萨克斯坦的负债率有所降低,但是2015年负债率重回83%,较2014年的72%增加11个百分点。因此,哈萨克斯坦政府长期利用外资、外债发展经济的战略方针是形成其外债规模不断扩大的主要原因。
奉行“资源立国”战略。哈萨克斯坦独立以来,奉行“资源立国” 战略,利用其拥有世界上最大的石油生产和出口国之一的优势,确立了以石油、天然气等矿产资源初加工为支柱的国民经济主导产业,形成了20多年来哈萨克斯坦经济发展过度依赖石油等资源产业及能源、原材料出口为主,非资源类产业发展严重滞后,加工业和制造业相对薄弱,产业布局不均衡,经济结构单一,经济发展缺乏稳定基础的经济结构。
因为哈萨克斯坦过度依赖国际能源和原料市场,其经济自主能力较低,国际经济特别是国际油价的波动对脆弱的哈萨克斯坦油气依附型经济发展战略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国际油价由2000年的每桶34美元,上涨至2007年7月最高价每桶147.2美元,给哈萨克斯坦等石油输出国带来了丰厚的“高油价福利”,创造了大量的外汇收入,带动了其GDP的增长,1999年至2007年哈萨克斯坦GDP增长保持在9%左右。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国际油价跌至每桶49美元,油价泡沫破灭,打击了哈萨克斯坦的经济,其GDP由2007年的9%,迅速下降到了2008年的3.3%和2009年的1.2%。2014年下半年以来,国际原油价格从每桶110美元的高位大跌至2016年1月的每桶28美元,累计跌幅达到75%,受国际油价大跌和俄罗斯经济危机的影响,哈萨克斯坦的经济遭受了重创。哈萨克斯坦国民经济部部长多萨耶夫表示,2015年由于石油开采量比计划减少150万吨,对哈萨克斯坦国内总产值的增长造成了负面影响。2015年哈萨克斯坦GDP实际增长1.2%,较预期4%减少70%,较2014年的4.3%下降72%,与此同时,由于石油价格大跌,直接导致2015年哈萨克斯坦吸引外国投资较同期减少30%~40%,而70%因油气、采矿领域投资额大幅度减少所致,哈萨克斯坦“资源依赖”发展战略易受国际环境变化冲击的作用显而易见。
国际油价大跌导致外汇收入骤减。哈萨克斯坦的出口收入主要来自于能源和矿产的出口,而其三分之一的外债又投向了利润收益回收期长的石油勘探及开采等能源项目,国际油价大跌,不仅造成了哈萨克斯坦油气生产减产,利润下滑,而且导致哈萨克斯坦出口收入大幅度下降,2015年的出口收入仅为463亿美元,较2013年的825亿美元,减少362亿美元;较2014年的730亿美元,减少267亿美元,仅完成2015年出口计划792亿美元的59%。
偿还外债本息的主要来源是外汇收入,出口创汇是形成一个国家外汇来源的主要途径,而贸易顺差才是一个国家真正意义上的实际外汇收入。进入2015年以来,哈萨克斯坦出口大幅度下降,贸易顺差也随之大幅度的减少,2015年的贸易顺差仅有127亿美元,较2013年减少209亿美元,下降40%;较2014年减少334亿美元,下降73%。
值得注意的是:一方面哈萨克斯坦用于偿还外债本息的外汇收入因国际油价大跌而急剧减少,而另一方面哈萨克斯坦又必须偿还前期积累的、规模不断增加到期的外债本息。实际情况是由于哈萨克斯坦以高于国际水平的利息吸引外资,而外资也以高出发达国家数倍的利息投入了哈萨克斯坦,因而形成了近年来哈萨克斯坦每年需要偿还外债利息的增长超过外债本身增长的现状,哈萨克斯坦每年用于归还外债的利息就占其外债本息的30%左右,加上不断增长的外债,致使哈萨克斯坦2012年至2014年归还外债本息的规模在300亿美元,2015年外债还本付息额上升至379亿美元,较2014年增加了79亿美元。
显然,哈萨克斯坦陷入了出口收入和贸易顺差大幅度减少,外债规模不断增长和外债还本付息负担加重的两难境地,那么超过国际警戒线的偿债率、负债率和债务率在哈萨克斯坦的发生就是一个客观的必然结果。
国际金融危机重创哈萨克斯坦银行业。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国际金融危机使得哈萨克斯坦银行业遭受了巨大打击,而这一打击的根本原因是因为哈萨克斯坦银行业过度举借外债而引起的。哈萨克斯坦联合银行、BTA银行及其子公司铁米尔银行因为无法按时偿还外债本息而宣布违约,不得不进行对外债务的重组。受此牵连,哈萨克斯坦银行业2009年亏损192.3亿美元,可疑和损失类贷款占比高达75%,2010年银行坏账占贷款比重高达37%。而2014年国际油价大跌以及西方国家制裁俄罗斯导致卢布大跌,进而引起坚戈大幅度的贬值,使得2015年哈萨克斯坦银行贷款质量明显恶化,不良贷款率高达9.5%,这对前期积累了大量外债的哈萨克斯坦银行业偿还外债本息形成了巨大的压力。
综上所述,哈萨克斯坦“利用外资”和“资源立国”的发展战略极易遭受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事实证明,国际油价大跌、国际金融危机和俄罗斯经济金融危机等国际经济条件的变化,对过度依赖外债、石油、能源来发展经济的哈萨克斯坦确实带来了不小的冲击,偿还外债的风险隐患在不断加深。
哈萨克斯坦政府应对危机的能力
虽然,哈萨克斯坦存在一定程度的外债风险隐患,但是,哈萨克斯坦政府在处理金融和经济危机方面却拥有了一套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由于准备充分,储备充足,较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率先成功地摆脱了金融危机的困扰。在抵御国际金融危机以及保障国家经济社会稳定方面,国家基金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对此,世界银行声称“哈萨克斯坦处理危机的效率和能力证明,其能够胜任未来的任务,在银行债务重组方面的经验值得其他国家借鉴。在处理危机方面获得了巨大成功”。穆迪等国际评级机构也因此将哈萨克斯坦国家主权信用评级的展望由“负面”上调为“稳定”。
2012年,为了确保2012年至2015年经济的稳定增长,哈国政府制定了新一轮的反危机计划,重点目标在于保证银行充足的流动性,保证物价和汇率的稳定。同年,哈萨克斯坦中央银行成立了以央行控股的不良贷款基金公司,重点实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银行业及金融机构风险最小化监管若干问题修订法》,以便改善哈萨克斯坦二级银行贷款质量,防范银行业危机。同时,哈萨克斯坦政府分别于2012年和2013年从国家基金中每年拨出1.38万亿坚戈,2014年和2015年从国家基金中每年拨出1.188万亿坚戈,用于十大目标任务中的政府预算开支。哈央行行长声称,哈萨克斯坦政府拥有充足的国家基金和黄金储备,可以应对任何长达2~3年的危机。
2014年末,面对复杂严峻的世界经济形势,哈萨克斯坦政府制定了“光明之路”新经济计划,围绕两大主题,一是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新的反危机措施,通过国家基金等一系列投资促进哈萨克斯坦经济结构转型,实现经济增长。哈萨克斯坦政府计划在2015年至2017年期间,从国家基金中每年拨款30亿美元用于保障哈萨克斯坦的经济稳定发展。
2016年1月,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要求政府根据世界石油市场价格变化,制定石油价格降至每桶20美元的经济发展方案。哈国政府计划从2016年起,将在国家预算中列支2255亿坚戈的特别储备,以便对反危机措施进行拨款。哈萨克斯坦经济学家呼吁,尽管哈国家基金有一定的储备,但是政府必须对石油价格崩盘制定应对措施。哈萨克斯坦央行行长阿基舍夫表示,2015年央行和国家基金的黄金外汇储备915.81亿美元(占GDP的50%),将在任何油价情况下都提供必要的稳定储备,以保障金融体系的稳定。
尽管如此,我们必须看到,哈萨克斯坦新旧反危机计划实施的客观条件存在着很大的不同:一是国际油价背景不同。以往的反危机计划是在国际油价狂跌和持续下行风险较小条件下进行的,而新反危机计划是在国际油价狂跌和持续下行风险较大条件下进行的;二是国内经济条件不同。以往反危机计划实施过程中,高油价带来的高收益为哈萨克斯坦摆脱金融危机提供了得天独厚的客观条件,不仅率先摆脱了金融危机的困扰,而且获得了充足的外汇储备,充盈的国库资金以及持续不断的经济增长,拥有了与很多陷入深度衰退的国家形成鲜明对比的国内良好的经济条件。而新反危机计划的实施是在国际油价从110美元大跌至28美元,哈萨克斯坦原油每桶损失82美元,出口下降了200%,致使美元收入减少约300%,GDP较预期减少70%,坚戈兑美元累计贬值50%,央行动用177亿美元外汇储备干预外汇市场,黄金外汇储备2015年较2014年的下降10.6%,国家基金资产下降13.3%的国内经济条件下进行的,这与以往反危机计划实施时拥有充足的外汇储备、充盈的国库资金以及持续不断的经济增长的经济条件大不相同,反差如此之大的客观条件,使哈萨克斯坦政府在规避外债危机隐患,处理外债危机发生的可能性方面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对中国“一带一路”战略的影响
中国是哈萨克斯坦债权国的主要成员之一。2007年以前,中国对哈萨克斯坦的债权不到10亿美元,2008年21亿美元,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为了缓解哈萨克斯坦在国际金融市场遭遇融资的困境,中国政府给予哈萨克斯坦100亿美元的信贷支持,2009年债权达到了96.4亿美元,2010年突破100亿美元,达到101亿美元,占哈国外债总额的9.1%,成为哈萨克斯坦第二大债权国。2015年上半年,中国成为继荷兰和英国之后的第三大债权国,债权规模达到了136.18亿美元,占哈外债总额的8.77%。虽然,中国对哈萨克斯坦债权国的排名有所下降,但是,中国作为哈萨克斯坦重要的贸易伙伴国和投资国,应特别关注哈萨克斯坦外债风险隐患,研究切实可行的防范外债风险隐患的对策和策略,这对于规避债权损失,促进中哈两国长期开展经济金融合作,特别是对于实现中国“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哈萨克斯坦是中亚最重要的经济体,是“丝绸之路经济带上”最重要的国家,是中国实现“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合作伙伴。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在2015年度国情咨文中明确指出,哈萨克斯坦实施“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是对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带一路”构想的重要补充。近年来中哈两国领导人就“一带一路”构想同哈方“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的对接达成了重要共识。
而“一带一路”和“光明之路”的顺利对接和实施,标志着中哈两国将进一步加强在基础设施、产能、经贸、能源、科技、信息、投融资等领域的合作,标志着中国将继续扩大对哈萨克斯坦的投资,投资途径主要以中国提供优惠贷款等方式来进行;而“一带一路”和“光明之路”的顺利对接和实施,不仅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哈萨克斯坦国内存在的经济结构失衡、过度依赖外资及过度依赖石油能源发展国内经济的问题,增强哈萨克斯坦自主发展经济的动力,从而摆脱国际油价变化、国际金融危机等国际环境动荡给哈萨克斯坦带来的不良影响,顺利实现其“光明之路”的规划目标,而且可以扭转哈萨克斯坦所面临的偿还外债本息巨大风险的局面。同时可以树立中哈“丝绸之路经济带”合作成功的典范,对进一步推动中国“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提供切实可行的宝贵经验,这对于顺利实现中国“一带一路”战略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