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国家杜马审议通过《税法典》修订案优化远东投资者申请税收优惠程序
发布时间:2016-03-30
据俄远东发展部网站消息,3月25日,俄国家杜马二读、三读审议通过旨在优化远东地区投资者申请税收优惠程序的《税法典》修订案。根据法案,如投资者3年内投入5000万卢布,或5年内投入5亿卢布,仅需向税务部门进行通报,即可享受利润税和矿产开采税优惠,投资额自2013年1月1日起计算。利润税优惠为:投资者向联邦财政免缴10年利润税,且头5年向地方财政上缴利润税税率低于10%,后5年不低于10%,自首次获得利润后执行。矿产开采税优惠为:投资者头2年免缴矿产开采税,此后8年内优惠幅度每2年降低20%。新法律将于2017年1月1日生效。
报道称,法案拟于3月30日提交俄联邦委员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