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将对家用电器加贴能耗标识

发布时间:2015-04-28
 

从2016年1月1日起,乌兹别克斯坦将强制要求在家用电器的技术证书和铭牌中包含有关能耗等级的标识和信息。这一决定是根据乌兹别克斯坦政府2015年4月9日的决议做出的。


根据规定,在家用电器的证书和铭牌上必须标注A、B、C、D、E、F、G这几个能耗等级。等级A用于能耗最低的家用电器,等级G表示能耗最大。此外,能耗等级还有A+和A++,这些等级用于能耗大幅低于A级的家用电器。


决议指出,乌兹别克斯坦将从2016年1月1日起禁止进口、从2016年7月1日起禁止销售在技术证书、标志和铭牌中不包含能耗等级信息的家用电器。这一要求将适用于冰箱和冰柜、家用或商用洗衣机、空调和电风扇、家用固定式电炉、电烤箱、洗碗机、微波炉、电视机、电热水器、电暖气、显示器和灯泡。


根据例外情况,2016年1月1日前处于海关“临时保管”和“海关仓库”中的家用电器可以自由流通并可在2016年7月1日前销售。


乌兹别克斯坦计划分阶段地禁止进口和销售高能耗电品:从2017年1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G类电器,从2018年1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F类电器,从2019年1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E类电器。


销售和保留不包含能耗信息的电器的行为将被视为违反贸易规则,将依据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独联体国家商务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