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发布驾照新规 不得以外国驾照将从事经营活动

发布时间:2015-04-23
   2015年4月15日,俄罗斯交通部发布了《关于自2015年6月1日起限制持外国驾驶证或国际驾驶证的人员从事汽车驾驶行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该《通知》明确指出:自2015年6月1日起,持外国驾驶证或国际驾驶证的人员将不得从事具有运营或劳务性质的交通工具驾驶工作。对于此日期后仍持外国驾驶证或国际驾驶证从业的违法行为,将按照《俄罗斯联邦行政违法法典》第12.32.1条和第1部分第12.7条的规定,分别对责任人处以50000卢布的罚款,对违法司机处以5000到15000卢布的罚款。
也就是说,自6月1日起,所有从事运营或劳务性质的汽车驾驶行业的人员(包括外国人)都必须持有俄罗斯国内驾驶证。
《通知》中特别提到,持外国驾驶证或国际驾驶证从业的外国人员,需向车管所考试机构递交换证申请,并通过相应的驾驶技能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现场考试)后,方可换得俄罗斯国内驾驶证。
实际上,外国人需要同俄罗斯本国公民一样通过同等水平的驾照考试,对于换证的外国人来说,唯一不同的就是无需参加驾校学习班。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通知》中强调,对于不符合国际条约要求的外国驾驶证不予办理换证业务。
具体而言,持有不符合《维也纳国际道路交通公约》附件六要求之外国驾驶证的人员,不能按上述程序申请换证,而是要考取俄罗斯国内驾驶证。即,先报名参加驾校学习班,再参加驾照考试以取得俄罗斯国内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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