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劳务许可制度及我在俄务工人员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3-12-12

 

  • 外来劳务的基本政策及现状

俄罗斯的移民法律基础主要由1991年出台的《俄罗斯联邦人口就业法》和1995年的《出入境程序法》所组成。而特别针对移民管理的专门性法规《俄联邦外国公民法律地位法》于2002年首次颁布,并于2006年进行了修订,主要内容是移民配额制度、雇佣和使用外国劳动力许可证制度。根据该法,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每年根据各州的申请确定外国移民配额发放数量,该制度至今已实施10年。

为适应形势发展,2013年4月10日俄国家杜马外国公民法律地位法》和《俄出入境管理法》再次进行修订,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外国劳务人员办理赴俄一年期以上(含一年期)劳务签证,必须具备俄语综合考核证书。二有以下情况的外国移民将被遣送并处罚款:劳务许可过期后5日后仍未离境;在遭俄雇主解聘或聘用合同到期,办理工资结算后5日内仍未离境;外籍劳务违规进行跨工种、跨行业的务工活动。修正案将于2015年1月生效。

根据俄政府令草案,2014年俄卫生与社会保障部拟发放外国劳务配额数量大约163万份(占全国劳动力人口比例2.2%),比2013年约减少了10万份。俄用工单位对外国技术工人的需求在总人数中的占比为82.4%,而在2013年这一数字为79%。

  • 俄负责吸引外国劳务的政府部门

俄罗斯的法人机构,必须获得使用外国劳务的许可,才能使用外国务工。外国劳工配额制指由俄罗斯联邦政府审批各联邦主体的外国劳工引进申请额度,各地区劳务指标具体分配方案由卫生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俄罗斯各类企业和私营部门雇佣外国劳工前必须获得劳动部门的配额许可,在税务部门进行登记,同时有义务为外国劳工缴纳相关税费。

俄罗斯移民局是主管核发使用外来劳务许可证的政府主管部门。今年1月5,俄总统签署命令,赋予联邦移民局局长正部长地位,移民局不再受内务部管辖,直接向总统和总理负责。移民部门还获得了单独的联邦预算保障。

三、劳务许可证的申请和发放程序

根据俄罗斯劳务移民法规,用工企业和部门每年向当地政府劳动就业部门及移民局申请下一年度使用外来劳务的数量,次年5月之前,使用外来劳务配额(许可证)发放完毕(补充配额除外)。

取得劳务许可后,外国公民应根据《俄罗斯出入境法》办理工作签证和到俄罗斯以后居留手续。

(一)办理种类

办理使用外来劳务人员的手续比较复杂,其基本过程按劳务人员来源地分为两类:

一是来自独联体国家的劳务:递交申请——获得配额——办理个人打工卡——入境——办理居留(包括体检);

二是来自其他国家的劳务:递交申请——获得配额——办理劳务邀请——办理签证(办理个人打工卡)——入境——办理居留(包括体检)。其间,如果劳务关系中止,需向当地劳动就业部门及移民局申请注销,并办理有效期为10天的过境签证离境。

(二)提供资料

获得吸引和使用外国劳务许可是雇主合法用工的必要条件。 

雇主或法人代表直接或以挂号信方式向当地移民局递交吸引和使用外国劳务许可的申请,申请为制式格式,提交申请的同时需附以下文件: 

(1)法人注册及税务登记证明 

俄罗斯法人需附文件:法人注册证(国家统一法人目录)复印件;地方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外国法人需附文件:法人注册证复印件;地方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开设分公司证明及其委派证明复印件;开设代表处证明及其委派证明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需附文件:个体工商户注册证(国家统一个体工商户目录)复印件;个体工商户个人及地方注册文件复印件;地方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与外籍劳务或外国劳务合作机构签订的吸引外籍劳务的劳务合同计划或其他合同。

(3)吸引和使用外国劳务许可证海关缴费单。按照俄罗斯税法333.28章规定,雇主需为每名外国劳务支付3000卢布的海关收费。 

俄罗斯领事机构承认的申请劳务许可人的本国合法身份证件。如果该证件非俄文,则需办理俄文译文的公证文件。如果仅能提供复印件,则复印件需公证。 

在收到申请30天之内,地方移民局需做出是否出具劳务许可的决定。如果需对提供的文件做鉴定,则顺延15天,最长不得超过收到申请之日后45天。 

地方移民局做出决定后,需在10日内邮寄或发给用工方劳务许可证,5日内发出拒发许可证的理由。 

雇主获得吸引和使用外国劳务许可,并与外国公民签订劳务合同后需在一个月之内完成以下事项: 

(1)向俄罗斯联邦主体居民就业主管部门递交吸引外国劳务务工的报告; 

(2)向俄罗斯联邦主体劳动监察部门递交签订劳务合同的报告。 

“吸引和使用外国劳务许可证”不得转让,外国务工人员不得为其他雇主工作。雇主只能按获得的“吸引和使用外国劳务许可证”上规定的工种使用外国劳务。

(三) 特种劳务许可证

2010年7月,俄罗斯政府移民局开始颁发“外国专家许可证”,公司可为年薪收入200万卢布以上的外国人提出申请。该许可证有效期3年,并享有在俄罗斯各地工作的权利。

2010年7月,俄罗斯政府移民局开始向免签进入俄罗斯的外国人颁发“特别许可证”,主要从事为自然人服务的行业,月缴纳费用1000卢布。

(四) 免除劳务配额限制的工种

2012年2月,俄罗斯社会与卫生发展部颁布部令,对外国来俄罗斯务工的6种工程技术人员免除配额限制,具体为:焊接工程师、设计工程师、电气工程师、钻探技术员、测量和调试技术员以及机械技师。

四、中国劳务人员在俄现状和应注意的问题

俄外来移民政策无国别差异,但有结构导向,希望更多引进中高端的管理和技术人才。目前中国在俄劳务人员从事简单劳动和低技术含量的比例较大,但高端人才呈上升趋势。根据俄联邦移民局统计,2013年上半年中国来俄务工人员301736人,其中高级管理和技术人员1460人,主要从事建筑和IT产业,仅次于德国和法国,居第三位。其中6.3万人办理劳务许可,同比下降13%。

近期,俄境内发生多起中方务工人员被遣送回国案件。当事中国公民大多经国内一些无资质中介介绍赴俄罗斯务工,因劳动强度、待遇等问题与雇主产生纠纷,且存在持旅游签证务工或签证过期等问题,而被法院判处罚款并遣送出境,使自身蒙受经济损失。此外,虽然大部分在俄华商办理了打工卡,但卡上的标注地点与持卡人实际工作地点不符。持卡人看似身份合法,实际存在违法成分,俄警方和移民局相对其进行追究和处罚。

中国驻俄使馆经商参处在此提醒出中国在俄人员,应选择国内经商务部批准、具备对外劳务合作资质的机构,签订正式劳务合同,办理合法工作签证,提前了解清楚工作要求、条件、待遇等相关情况,切勿轻信无资质中介机构或个人。如到国外后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应及时报警,并可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寻求帮助。

 

 

    2013年12月

 

独联体国家商务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