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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关于交通工具技术检测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2-03-21
根据2011年7月1日颁布的俄联邦法律第170-Ф3条《关于交通工具技术检测的规定》和2011年12月5日颁布的第1008号联邦法的规定,除排气量小于0.5升的机动车、电动车和最高时速不超过50公里的机动车外,俄罗斯联邦所有机动车辆均须进行技术检测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才可以上路行驶,包括所有外交使团的车辆在内。自2012年1月1日起,保险公司要求提供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书,否则拒绝销售保险。具体情况如下:
  1、出厂期不足三年的车辆暂时不需要做技术检测,仍可以购买保险。
  2、出厂期满三年的车辆必须做技术检测,合格证有效期为两年,首次检测后每两年须重新做一次技术检测。
  3、出厂期满三年的车辆须提供技术检测合格证书才能购买车辆保险、进行上下牌照及交易。
  4、交警部门不负责任技术检测,委托专门机构负责,目前了解到俄外交部下属外交人员服务局车辆检测中心《спецавтоцентр Глав УпДК при МИД России》可承担检测工作并销售车辆保险。
  5、每辆小型机动车检测费用约为690卢布,检测时间约为30分钟,检测项目包括核对车辆信息、确认车辆功能正常、保证车辆行驶安全等,老旧车辆有可能须维修或调试后才能通过技术检测,如不能通过,可在维修后20天补检。
独联体国家商务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