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许可(支持函)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30
各来乌参与承包工程项目的中资企业:
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深入推进,我“走出去”企业不断增加,截至2016年底,在乌中企已超过700家,涵盖油气、电力、煤炭、化工、轻纺、贸易等领域,来乌参与承包工程项目的企业数量亦呈逐年上升趋势,为乌经济发展和深化中乌经贸各领域合作做出了重要贡献。
中企在广泛参与乌承包工程项目,推动中国技术、中国标准和中国装备走进乌市场的同时,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包括,我同一集团公司旗下的若干家下属企业同时参与国际组织贷款项目投标,被乌方认定有利益关联,涉嫌“串标”,被取消了投标资格,对我企业在乌开拓市场造成一定影响。
为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同时也为提高我企业在乌投标(议标)中标率,帮助更多中企“走出去”,我处拟在今后出具投标(议标)许可意见函时采取如下做法:请同一集团公司内部协调一家企业参与投标,并事先函告我处,反之,我处将按申报顺序进行打分核准,后报企业一律否决。
另,请各企业在申请投标(议标)许可时注明母公司名称(如无母公司亦请注明)。
驻乌兹别克斯坦使馆经商参处
2017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