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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塞拜疆将从2017年1月1日对电子商务实行新的征税办法

发布时间:2017-01-17
 112日阿国际文传电讯报道,阿银行协会和税务部联合声明,将从2017年1月1日起对电子商务实行新的征税办法。有关税法修改已于1月1日开始生效。根据对“税法典”和“电子商务法”的修改,将对网上境外服务和商品交易征收18%的增值税;对汇往境外电子钱包的交易,对汇款者征收10%的税。
独联体国家商务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