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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国家杜马二读、三读通过“远东一公顷土地法”修订案

发布时间:2016-12-27
据俄远东发展部网站12月21日消息,俄国家杜马二读、三读通过《关于向俄公民提供远东土地的特点及对相关法律进行修订的联邦法律》的修订案。修订案主要涉及:强化远东地方国家权利机关在土地划拨中的作用,明确仅俄公民有权获得、转让和继承无偿所得土地;地方可自行界定不可无偿提供土地的范围,并商俄远东发展部制订相应地方法律予以明确;明确了报送相关地块性质变化信息及在土地划拨信息系统中修改的时限;进一步明确了林地划拨程序;将对拒绝提供土地情况进行检查,发出书面(含电子形式)检查要求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此外,修订案还对公民于2001年10月29日俄联邦土地法典生效前获得地块并已建设房屋、车库及其他建筑的情况做出了规定。
独联体国家商务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