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颁布总统令新建四个经济特区
发布时间:2016-11-24
11月22日,乌兹别克斯坦代总统米尔季约耶夫签署总统令,决定在撒马尔罕州乌尔古特、费尔甘纳州昆卡特、布哈拉州吉日杜万和花剌子模州哈扎拉斯普四个城市新建经济特区,旨在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增加就业岗位,通过吸引外国投资建立合资生产企业,定向发展矿产原料和农业食品深加工产业,充分挖掘四州在生产和资源领域的潜力。
乌政府承诺在上述经济特区实行特殊的税收和海关优惠政策,确保30年不变,到期后还可根据申请考虑视情延长。
目前,乌已建成三个经济特区,分别是纳沃伊自由工业经济特区、安格连工业特区、吉扎克工业特区及其锡尔河州分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