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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亚经济联盟批准使用统一特惠关税章程

发布时间:2016-04-13

据哈通社4月9日消息,欧亚经济委员会已经批准欧亚经济联盟使用统一特惠关税的条件和程序的章程。该文件旨对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提供帮助,使用的特惠关税包括:对部分来自发展中国家的产品仅需缴纳进口关税的四分之一和对部分来自最不发达国家的产品免税进口。该章程规定了属于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的分类标准以及使用特惠税率的商品类别和使用税率的必要条件。欧亚经济委员会贸易部部长表示,目前“发展中国家”事实上与欧亚经济联盟国家相比,经济条件更好且能够确保本国产品具有更高的竞争力,对于此类国家提供额外优惠,其实是对联盟成员国生产商的不公平。特惠关税制度的新规定,对特惠税率的使用提供了更为客观的分类标准。此外,为防止国内生产商因特惠进口的急剧增加而产生损失,该章程还规定可以临时暂停使用特惠税率。(刘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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