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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确定“远东一公顷”土地法案试验区

发布时间:2016-03-09

 

据俄远东发展部网站34日消息,远东联邦区9个地方行政主体分别确定了远东一公顷土地法案试验区,分别是:滨海边疆区的兴凯区,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的阿穆尔区,犹太自治州的十月区,阿穆尔州的阿尔哈拉区,萨哈(雅库特)共和国的纳姆斯克区,马加丹州的奥利斯克区,堪察加边疆区的乌斯季博利舍列茨克区,萨哈林州的特莫夫斯克区,楚科奇自治区的阿纳德尔区。俄远东发展部副部长卡恰耶夫表示,目前该部正在推动可提供和非提供土地信息互动服务工作,此后将对可提供土地总数进行评估,预计4对试验区进行首次详尽评估。根据《向俄联邦公民提供远东联邦区土地的特点》法案,51日起应启动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 надальнийвосток.рф

“远东一公顷土地”划分将分三阶段,第一阶段:仅远东居民、仅在试验区可获得土地;第二阶段:仅远东居民可在远东任何行政区获得土地;第三阶段:俄联邦任何公民可获得远东土地。目前,《向俄联邦公民提供远东联邦区土地的特点》法案提交俄国家杜马进行二读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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