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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颁布2015-2016年农村地区示范住房建设规划

发布时间:2016-01-18

乌将2009年定为“农村发展和建设年”,2009年1月6日出台第1046号总统令,颁布《关于“农村发展和建设年”国家纲要》,成立了国家实施委员会,组织和监督纲要执行情况,负责人为乌总理米尔季约耶夫。

为执行上述纲要,2009年8月3日出台第1167号总统令,颁布《关于扩大农村住房建设规模的补充措施》,由卡拉卡尔帕克斯坦共和国部长理事会和各州州政府选择42块非农林业用地,用于实施住房建设示范项目。2009-2010年划拨2605亿苏姆贷款(2009年8月3日官方汇率1美元=1607.61苏姆,约1.6亿美元)。根据乌农业银行建议,成立“农业投资”专业工程子公司,在各地区设公司分支机构,对住房市场进行调研,提出选地和住房结构等建议,作为发包人组织融资并对建设过程进行技术监督,组织招标,移交住房,并与银行进行贷款结算等。

为执行第1167号总统令,2009年10月26日,乌颁布第280号内阁令,颁布《关于在“农业投资”工程公司参与下在农村地区组织建设住房示范项目的措施》,规定由“农业投资”工程公司、农业银行、对外经济活动银行和抵押银行参与实施。申请流程为:农村居民向“农业投资”工程公司提出需求并签署合同,之后凭合同从银行办理优惠贷款并在个人账户预存不低于住房总价25%的资金,由“农业投资”工程公司进行招标、遴选承包商、建成住房并移交居民使用。每位居民用地约0.06公顷,在居民与“农业投资”工程公司签署合同后,由市或区政府批划地块。

2009-2013年乌共在159个农村地区建成1248个新居民区,超过33500套现代个人住房,总面积超过460万平方米,投入使用1677公里供水管道、1039公里电线、1346公里天然气管道和981公里公路,以及上千家市场等配套基础设施。

日前,乌再次出台总统令,颁布《2015-2016年农村地区个人示范住房建设规划》,2015年将新建12000套个人住房,总面积超过1600平方米,即在1200公顷土地上新建292个居民区,铺设277.4公里供水管道、273.5公里电线、283.9公里天然气管道和244.4公里公路,160家贸易综合体、市场、面包房、银行等;2016年将新建13000套个人住房,总面积1800平方米,即在1300公顷土地上新建305个居民区,铺设300.5公里供水管道、296.3公里电线、307.5公里天然气管道和264.8公里公路,175家贸易综合体、市场、面包房、银行等。

亚洲开发银行正在实施“在乌农村地区发展住房建设”项目,为上述项目提供融资,总额5亿美元,2015年将第三次拨款,金额1亿美元。2015年伊斯兰开发银行也将为上述项目提供1亿美元贷款。
独联体国家商务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