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下议院通过关于缴纳强制性医疗保险法律草案
发布时间:2015-09-28
哈萨克斯坦下议院周三通过了关于强制性医疗保险法律草案。该草案内容包括建立非营利性质社会医疗保险基金公司。根据该草案规定,自2017年起用人单位每月按照职工平均工资的2%缴纳,2018年起缴纳3%,2019年起缴纳4%,2020年起缴纳5%。2019年起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2020年起缴纳2%。个体户自2017年起缴纳2%,2018年起缴纳3%,2019年起缴纳5%,2020年缴纳7%。免交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人群包括接受社会救助的公民、归国人士等弱势群体以及军队、执法机构和其他特殊的国家机关人员。特殊人群,如儿童、退休人员、无业人员、失业人员医疗保险由政府从国家预算内支出。草案中规定有三种医疗保险套餐:第一种是基本医疗保险(全体公民和归国人员)。包括提供救护车、医疗救护专用飞机、紧急救援、疫苗接种、门诊治疗护理、社会重大疾病医疗服务。政府将从国家预算内支出;第二种是补充医疗套餐。包括住院和门诊医疗,康复,护理,高科技护理服务,在参加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进行转移支付制度;第三种是特殊套餐。主要服务内容以合约形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