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经贸要闻

哈调整个人所得税计征办法

发布时间:2019-01-10

据《哈萨克斯坦真理报》18日报道,根据201872日通过的《关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社会保障若干立法的修正案》,对个人收入所得税的计征办法进行调整,将对不超过本财政年度月核算单位25倍(2019年为63125坚戈)的雇员收入实行减免政策。自201911日起,对此类雇员90%的应税收入免征所得税,其余部分按照正常税率计征。这意味着实际应纳税额比原先减少90%。(驻哈萨克斯坦使馆经商参处)

独联体国家商务工作委员会